检验检测机构对保质期较短食品出具检验报告滞后风险控制的探讨

丁太刚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 2018, Vol. 0 ›› Issue (4)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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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 2018, Vol. 0 ›› Issue (4) : 28.
依法监管实践

检验检测机构对保质期较短食品出具检验报告滞后风险控制的探讨

  • 丁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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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在实际食品抽检工作中会经常遇到因个别食品保质期较短,内部运行检验周期相对较长,出现检验报告签发时间在该食品保质期之后的情况。这会引起食品生产经营者对该检验报告的有效性提出质疑,特别是不合格检验报告可能引起一些纠纷。针对此问题,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食品保质期及抽检时限的有关规定、存在问题主要原因分析以及如何开展检验报告风险控制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探讨,供大家参考。\n\n

关键词

食品保质期 / 检验报告 / 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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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太刚. 检验检测机构对保质期较短食品出具检验报告滞后风险控制的探讨[J].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8, 0(4):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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