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与皮肤科学 Cosmetic and Dermatological Science
宋乃宁, 郑洪艳, 张思华, 蒲大潮, 杨丽, 岳章, 代汉慧
根据我国化妆品法规,防晒产品属于特殊化妆品,应当由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开展人体功效评价试验,试验过程需使用防晒标准品。本文梳理了国内外防晒化妆品人体功效测试标准方法的发展历程,并对比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相关标准、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21章(21CFR)及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对防晒功效标准样品规定的异同,提出研制我国防晒化妆品人体功效标准样品的必要性和实施路径。开发适合我国消费者皮肤特征的防晒功效标准样品,不仅能够填补国内人体功效评价防晒类标准样品的空白、完善标准体系,更可从根本上提升产品功效宣称评价的准确性,保障产品质量,突破国际标准的技术壁垒,为我国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依据和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