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能否作为被处罚主体

于志深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 2017, Vol. 0 ›› Issue (9) :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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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 2017, Vol. 0 ›› Issue (9) : 72.
典型案例探讨

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能否作为被处罚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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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简介某药品连锁门店不能为其经营的药品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提供合法的购进凭证。经查,该药品不是从总部配送的,是药店的负责人私自从上门推销的业务员个人手中购进,药品是合格药品,但总部对此事不知情。执法分歧观点一:零售连锁门店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承担民事责任,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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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志深. 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能否作为被处罚主体[J].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7, 0(9):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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